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申报通知

发布单位: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编辑:李孟龙发布日期:2017/11/23浏览量:737

评选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

外国语学院在读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


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注:15级孟加拉语班级已经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评选办法


1.外国语学院名额分配:2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干部,1个优秀班级(15级孟加拉语)。

2.请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三好和优干的登记表点击阅读全文);已经当选的15级孟加拉语班级认真填写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点击阅读全文),于本周日(20171126日)前,将登记表和各类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外国语学院学生事务联络中心邮箱gcxsswllzx@126.com,邮件名为“北京市三好或优干或优秀班级申报+班级姓名”

3.本次北京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评选为书面材料评审,请申请同学将支撑材料准备充分。

联系人:李田雪   联系方式:13810487958